黔能源油气〔2018〕200号
桐梓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来《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桐梓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函》(桐府函〔2018〕20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桐梓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二、建议将规划名称修改为《桐梓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规划(2018—2022)》。
三、请依据批复意见及时编制《桐梓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规划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重点优化煤层气矿权设置,依托现有煤矿企业落实桐梓县1亿立方米级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示范矿区建设目标,细化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项目并明确实施主体企业,鼓励开展地面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关键技术引进应用。
四、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规划指标。
此复。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