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能源行业“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有关能源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省能源行业“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地灾隐患排查
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要深刻吸取2016年黔西南州纳省煤矿“6·19”洪水淹井事故、2017年晴隆县 “7·02”天然气管道泄漏燃爆事故教训,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对极易受地灾危害区域、极易产生地灾危及其它安全的区域认真组织开展排查。
(一)油气管道重点检查区域。管道所经区域易发生滑坡、塌陷、泥石流、洪水侵蚀等地质灾害地段,管道周边存在工厂、居民区、学校、集市等人口密集区地段,管道沿线项目施工、矿山生产等易诱发地灾危及管道安全地段。
(二)煤矿重点检查区域。工业广场、井口等易受地灾危害区域,井田内河流、沟渠通过区域,采空区地表沉降易产生积水、裂隙区域,矸石堆放地易受洪水冲刷区域,因采动影响易诱发地灾区域。
(三)风电场、光伏电站重点检查区域。周边易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危及场站安全区域,周边项目施工、矿山生产等易诱发地灾危及场站安全区域,场站建设弃土堆放地易受洪水冲刷区域。
二、厘清治理责任,强化地灾隐患治理
对查出的隐患和风险,应属能源企业治理的,各企业要分级分类逐条登记造册,并按“五落实”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对短期无法完成治理的,应制定治理计划及应急防范措施。应属其它单位治理的,能源企业、属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汇报,并积极协助推进。对治理进展缓慢的隐患,属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三、强化应急值守,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有关能源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现事故险情时能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各能源企业要切实强化应急队伍值勤,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装备完好,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于受地表洪水影响严重的矿井,在暴雨期间应慎重安排井下作业。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对接,及时提出灾害预警信息。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