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科技〔2017〕159号
关于做好2017年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
升级改造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精神及要求,根据《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7年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请对照《2017年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好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初审工作,并汇总报省能源局。省属煤炭企业请结合本企业实际,做好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
二、省能源局统一建档,将各地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立项和推进情况报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并纳入各地、各单位相关工作考核内容。
三、2017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申报时间以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能源行业主管部门,省属煤炭企业上传《2017年度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时间为准。
附件:2017年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改造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pdf
2017年9月15日
(联系人:吴杰;电话及传真:0851—86891263;电子邮箱:nyjkjc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