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监管〔2017〕49号
关于开展2017年汛期油气管道安全大检查和迎接国务院巩固油气管道隐患攻坚成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油气管道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能源行业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安委办〔2017〕5号)及国务院《关于开展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成果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油气办函〔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油气管道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油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汛期生产的严峻性和自然灾害的极度危害性,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确保汛期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二、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油气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检查计划,对油气管道沿线的地质地貌、山体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加强暴雨易引发的滑坡、塌方等自然灾害造成管道裸露、拉裂断裂等重大风险地段及高后果区的巡查和管理,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处置;加强人员密集区域管道的检测,确保管道“不带病”运行;加强工程建设及施工区域的管道巡查,与管道交叉和干扰的施工单位签订管道保护协议,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管道保护措施。
三、加强预警,做好预防措施
各油气管道企业要积极与管道所在地国土、水利、气相等部门联系,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当地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范围和强度,准备充足的防汛物资,确保做好应急准备。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值班
各油气管道企业要实行汛期领导和应急抢险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
五、建立汛期重点监控部位清单
各油气管道企业要对具有汛期重大风险及易于滑坡、泥石流的管道沿线、山体地段,建立重点监控清单,安排充足的人员对该类地段重点巡检巡查,针对每处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张贴明显的标识标牌,做好宣传告知。
六、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巩固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成果专项督查的工作
近期,国务院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我省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成果进行专项督查,请各有关油气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成果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黔油气化组办函〔2017〕6号)的要求和精神,准备好各类汇报资料和印证材料,做好迎检工作。
决定5月10日起对油气管道企业汛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赵沧海,联系电话:0851—86891024
贵州省能源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