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油气化组办〔2016〕1号
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工作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
整治攻坚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油气化安全保护工作小组办公室,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工作各专项联席会议召集人单位,各管道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安委〔2014〕7号)精神和省安委会关于油气化安全隐患整治攻坚的有关要求,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小组于2015年3月下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油气化组办〔2015〕1号),对工作目标、重点整治内容、重点工作措施、任务分工以及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布置。方案实施一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管道企业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取得明显成效,获得了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专项督查组的肯定。为加快推进隐患整治攻坚,确保按期完成我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任务,现将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管道企业对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黔安〔2015〕6号)附隐患情况表,全面排查隐患整治情况,完善隐患档案,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倒排隐患整治进度表,在2016年9月前完成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治销号,在2016年12月前完成市级、县级挂牌督办隐患的整治销号。从2016年4月起,每月30日前,将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治销号进度(已完成整治销号的隐患可不再报送)报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小组办公室,将市级、县级挂牌督办隐患的整治销号进度(已完成整治销号的隐患可不再报送)报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油气化安全保护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抄报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小组办公室。
二、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油气化安全保护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向属地人民政府及安委会汇报隐患整治销号工作情况,按照属地人民政府及安委会的指示要求,召集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不断加大检查、协调力度,督促管道企业加快推进隐患整治销号,协调帮助管道企业解决改线、搬迁、增加防护设施及协商补偿等问题,切实推动属地各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治工作。
三、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委会汇报全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销号进展,根据各地区和管道企业隐患整治销号情况,召集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从组织领导、资源整合、调度督查、依法问责、基础工作、宣传引导、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隐患整治攻坚工作。
2016年4月18日
(联系人:省能源局油气处徐州,电话:0851-86891855,电子邮箱:1987403762@qq.com)
抄 送: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贵州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