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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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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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4-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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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4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黔能源人事〔2014〕143号

                                                                                            

关于开展2014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能源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能源行业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能源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59〕号,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有关要求

(一)经省人社厅批准组建的省能源局能源行业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其他专业中、初级资格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能源企事业单位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资格申报材料按省人社厅要求准备,省能源局人事处审核后各单位报送省人社厅评审。

(二)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学时须完成36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须完成80学时;乡、镇(不含城关镇)和民营能源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学时须完成10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须完成40学时;同时公需科目测试必须合格。 

(三)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科专业向对应的专业评委会递交评审材料,对不符合《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条件(试行》或修订后评审条件要求的评审材料,应不予推荐。

(四)2014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经各级人社局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省老科协组织的退休人员职称评审,评审结果不与工资、退休、养老、医疗等待遇挂钩。

(五)个人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推荐单位要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填写《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初审及评审结果由省能源局人事处在《贵州能源网》上公示。

(六)能源工程中级评审材料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3科合格)。

放宽条件:凡在197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2014年9月30日以前年满50周岁;在县(不含市、州所在地的县级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当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而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凭当年成绩通知书,先申报评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的,在首次聘期内要取得国家合格证或参加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班学习并合格,才能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免试条件: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同级转评的;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七)  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不需装订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此表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填写,并装订牢固);

2、《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见附件)一式25份;

3、《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原件;

4、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原件。

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材料

1、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原件1份,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1份和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4、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材料原件1份。

上述材料中《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和各类复印件必须经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审查、审核人签名。填写、装订不规范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

各单位在递交评审材料同时报送《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份及按样表式样用Excel表格制作的电子文档。

二、评审工作安排

 (一)各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民营能源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能源中、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送评条件的,由当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报送省能源局人事处初审,合格后送评委会评审。

(二)省直能源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查,符合评审条件的统一报送省能源局人事处初审,合格后送评委会评审。

(三)能源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送省能源局人事处,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12月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工程、经济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应于9月15日前送省能源局人事处,9月25日前完成审核后报送省人社厅评审。

省能源局人事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04号4楼411室;联系电话:0851-6891324;联系人:徐州。                                                     

附件:1.《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

      2.《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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