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安监管呈[2004]55号 签发人:何 刚
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十一部(局)《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69号)中关于“提出本地区2004年至200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的要求,我局在征求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贵阳铁路分局、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民航贵州安监办、省邮政局、省治安总队、省消防总队、省乡企局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贵州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
意见》。现将《贵州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意见》呈上,请审定。
妥否,请批示。
附件:贵州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意见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李立奎,联系电话:6891063)
主题词:危化品 安全 治理 请示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4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