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科技[2013]168号
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
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能科技[2009]341号),为推动我省能源科技进步,抓好我省能源科技项目参选评选申报工作,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国能科技[2013]1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州)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筛选辖区内的能源科技项目,对符合评选条件的项目要进行申报。
二、各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对本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能源科技项目,要积极组织参与申报评选。
三、所有申报评选项目的资料必须在6月15日前上报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并同时在网上进行申报填写。
四、相关评选申报资料、表格,申报单位操作手册电子版请登陆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自行下载。
联系人:贵州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刘登国)
联系电话:0851-6891226(带传真)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
的通知》(国能科技[2013]176号)
贵州省能源局
2013年5月29日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