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能 源 局
贵 州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文件
贵 州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黔能源科技〔
2013
〕
332
号
省能源局 省安全监管局 贵州煤监局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督促我省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有关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与瓦斯突出鉴定中介机构,省煤矿设计研究院,各有关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督促贵州省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煤安监技装〔2013〕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并切实做好我省煤与瓦斯防治工作,有效防范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省能源局、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督促我省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有关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省能源局联系人:赵温跃,联系电话:0851—6891226;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联系人:谢志昌,联系电话:0851—6891110。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