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发[2010]766号
关于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
工程示范项目的批复
贵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转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56kWp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示范项目的请示》(筑发改产业字〔2010〕1158号)及《56kWp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掌握我省区域太阳能光伏发电特点,推动太阳能利用,特别是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的利用,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同意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实施56kWp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示范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自筹和银行贷款。
三、项目技术方案采用单台并网逆变器集中式并网发电方式,选用320块容量为175W单晶硅电池板,峰值功率为56kWp,年最低发电小时为704小时。
四、项目总装机规模为56kWp,运营期内平均年发电量为39462kWh。
五、项目选址:贵阳市金阳新区高新高新科技区水电科技园餐饮中心楼顶,面积约1273平方米。
六、项目建设时间: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
请据此抓紧项目实施和开展有关示范工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新能源 光伏发电 示范项目 批复
抄 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保厅 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阳市政府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