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发 [2010] 437号
关于低浓度瓦斯提纯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的批复
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低浓度瓦斯提纯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的请示》(公司发〔2010〕64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步伐,进一步拓宽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渠道,发展新能源产业,同意你公司下属的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低浓度瓦斯提纯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为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三、项目工艺技术方案:采用真空变压吸附(vpsa)法,对16%以上浓度煤矿瓦斯进行脱氧提纯。本项目采用煤矿瓦斯气一段提浓,二段提浓和储存三个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四、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项目低浓度瓦斯耗量9600万Nm3/a(经脱氧提纯后形成纯CH4 1536万Nm3/a);主要产品为符合国家天然气标准GB17820-1999要求、烃含量≥95%(v)的工业天然气,产能为1428.4万Nm3/a天然气,约合10541.6t/a。
五、项目选址:盘县红果镇小关唐家沟村,建设用地约需20亩。
六、建设期限: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
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工业化示范工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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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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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
能源 煤矿瓦斯 示范项目 批复
抄 送: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安监局、
六盘水市政府、六盘水市发改委、六盘水市能源局、盘县政
府、盘县发改局,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