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 传真电文
黔能源电传〔2010〕39号 签发人:顾建设
关于开展2011年煤矿矿长培训、复训人员
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炭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矿长培训、复训工作,让2011年矿长培训、复训工作更加切合实际需要,更好地为煤矿企业保持证照齐全提供保障,经研究,决定对拟参加2011年矿长培训、复训人员进行调查统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符合矿长培训资格要求,具有煤炭工程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直接从事煤矿工作4年以上,并且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井下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年龄在22至60周岁之间,确定将在2011年参加矿长资格培训的人员。
符合矿长复训资格要求,持有
贵州省煤炭管理局
2008
年
颁发、每年
年审合格,确定将在2011年参加矿长资格复训的人员。
二、
统计内容
各市(州、地)参加2011年矿长资格培训、复训人员的年龄、单位、学历、专业、职称和数量等情况。
三、
有关要求
各市(州、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统计辖区内除省属煤炭企业外的参加2011年矿长资格培训、复训人员情况后,汇总上报;各省属煤炭企业将本单位情况统计后汇总上报。
请
各部门、各
单位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2011年贵州省煤矿矿长培训人员调查统计表》、《2011年贵州省煤矿矿长复训人员调查统计表》附Excel电子文档报送省能源局人事处。
联系人:徐州
联系电话:0851-6891324
电子邮箱:xuz@gzcoal.com.cn。
附表:1、
《2011年贵州省煤矿矿长培训人员调查统计表》
2
、
《2011年贵州省煤矿矿长复训人员调查统计表》
贵州省能源局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
煤矿
矿长
培训
统计 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
年11月4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