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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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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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1-00389
  • 信息分类: 已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黔能源人事〔2011〕41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1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

(已于2016年10月9日失效) 

 

 

黔能源人事〔2011〕419号  




 

关于开展2011年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能源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2011年全省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有关事项

1 、经省人社厅批准组建的省能源局能源行业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其他专业中、初级资格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资格申报材料由省能源局人事处审核后统一报送省人社厅评审。

2 、各市(州、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非公能源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能源中、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送评条件的,由当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会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出具委托函报送省能源局人事处初审,合格后送评委会评审。

3 、省直能源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查,符合评审条件的统一报送省能源局人事处初审,合格后送评委会评审。

4 、2011年除县、市、区(不含市、州、地所在的市)、乡、镇和非公经济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评审材料中提供《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达到72学时以上,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应达到32学时以上,且公需科目“创新能力建设”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5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科专业向对应的专业评委会递交评审材料,对不符合《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条件(试行》要求的评审材料,应不予推荐。

6 、2011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到非公经济组织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以参加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7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要求,今年对2007年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进行审核,未经审核,不得聘任或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8 、初审及评审情况将在《贵州能源网》上公示。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中级评审材料应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3科合格)。

2、放宽条件:凡在197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2011年9月30日以前年满50周岁;在县(不含市、州、地所在地的县级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当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而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凭当年成绩通知书,先申报评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的,在首次聘期内要取得国家合格证或参加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班学习并合格,才能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免试条件: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已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正高级任职资格的(在职称评审时需提供原件),以及同级转评的;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能源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送省能源局人事处,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12月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工程、经济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应于 9 月15日前 送省能源局人事处,9月25日前完成审核后报送省人社厅评审。

四、评审材料

1 、不需装订的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20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原件;

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原件。

2 、需按以下顺序装订的材料

材料目录;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 原件1份,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1份和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材料原件1份。

上述材料中《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和各类复印件必须经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审查、审核人签名。填写、装订不规范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

各单位在递交评审材料同时报送《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1份及按样表式样用Excel表格制作的电子文档。

省能源局人事处地址:贵阳市北京路204号3楼316室;联系电话:0851-6891324;联系人:徐州。

                                                                      

附件:1、 《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

           2 、《贵州省申报评审能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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