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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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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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

当代先锋网

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年5月3日

简介:2017年5月3日下午,《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召开,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为您进行图文直播,敬请关注。



当代先锋网

14:15

5月3日,《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为您现场图文直播,敬请关注。

主持人

14:30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14:31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2017年5月1日起,《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正式施行。石油天然气管道是工业和民生的重要血管,其安全运行关系国家能源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促进管道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管道保护意识,推进管道保护和地方建设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主持人

14:3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张应伟同志,能源局副局长兰海平同志,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李勇同志,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张局长作介绍。

张应伟

14:33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出席《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建设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贵州省能源局对参会的各位记者朋友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参与我省能源改革发展,尤其是油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企事业单位、各新闻媒体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应伟

14:35

制定《办法》意义重大 管道运输作为与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并列的五大运输方式之一,具有高效、经济、安全、环保的特点。截止2015年底,我国已建成油气干线管网达10万公里,超过全国高速公路里程数,形成了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连通境外的油气管网格局,承担了全国80%的石油和95%的天然气输送任务,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造福民生的能源大动脉。目前,我省已建成各类管道2243公里,分布于7个市级行政区和33个县级行政区。特别是中缅、中贵天然气管道和西南成品油管道及其支线管道的投运,每年为我省提供了近4亿立方米天然气和400万吨成品油,对于优化我省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加快贵州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及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应伟

14:36

管道安全关系国家能源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我省油气工作起步较晚,存在问题较多,为此,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对管道隐患整治攻坚、管道保护法制建设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安排部署。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立了管道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圆满完成了隐患整治三年攻坚任务,管道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我省管道建设和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张应伟

14:36

一是管道保护任务日趋艰巨。根据规划,从2017年到“十三五”末,我省每年将新增管道约1000公里,届时管道总里程将达到6100公里。我省属多山地区,地形复杂,管道极易受到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由于服务年限的增长,部分管道已进入后期事故多发阶段。随着管道里程增加和经济快速发展,管道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发展和民众生产生活等与管道安全保护间的相互影响将进一步加剧,“工程相遇”、“项目争地”等情况将逐渐增多,必将增加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概率。

张应伟

14:37

二是相关配套政策标准出台滞后。2010年10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管道保护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但《管道保护法》部分规定过于原则,且无相关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与当前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有脱节现象,一些内容甚至与实际存在偏差,需要地方在贯彻实施中予以细化、补充和完善。此外,通过调研发现,我省还存在部门权属不清,监管职责不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联动机制不完善,第三方施工监管和线路新增问题协调难,土地复垦不到位,综合验收不规范,保护法宣传不够,群众保护意识不强,规划与建设不衔接,执法体系不成熟等诸多矛盾。

张应伟

14:39

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立法对全省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给予规范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明确管道企业主体责任,厘清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与油气企业各方的权力义务,使管道保护工作有机构、有抓手;二是找准管道规划与建设不衔接的问题,明确相关程序和要求,确立管道保护工作基本制度;

张应伟

14:41

三是对管道的运行实施严格保护,规范工作标准和要求,确定禁止行为和罚则;四是建立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联动机制,规范土地复垦不到位、征收补偿机制不健全、群防群治不得力等问题。

张应伟

14:42

经过历时两年的酝酿准备和前期工作,我们与各级人民政府、管道主管部门、油气企业形成共识,确定该立法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于2016年正式推进该立法项目。

张应伟

14:43

二、《办法》彰显贵州风格 《办法》共25条,内容涉及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工作职责,管道规划编制、协调、修改,管道用地管理、复垦、补偿,管道运行巡护、隐患排除、举报受理、应急管理和附则等。

张应伟

14:44

作为一部政府规章,既要注重与上位法的衔接,体现法制精神,维护法制统一;又要立足省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彰显地方特色。《办法》的出台旨在将近年来我省管道保护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在上位法的基本精神和框架基础上,以实施性立法求细化,因地制宜地解决上位法的适用问题,形成地方经验。在立法体例上,不求“大而全”,突出“小而精”,抓住关键问题精雕细琢,力求精准管用,重在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本《办法》的亮点和特色,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张应伟

14:45

一是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发区和各类园区管理机构的管道建设保护职责。健全了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五级责任体系,强化了管道沿线开发区和各类园区管理机构的管道建设保护意识。

张应伟

14:46

二是明确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为本级政府的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为建立上下对应的管道保护管理体系创造了条件。

张应伟

14:47

三是明确能源、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具体监管职责和管道企业具体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全省管道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

张应伟

14:48

四是明确了管道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协调事项。进一步强调了规划的引领作用,从源头上保障管道及其周边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安全。 五是明确管道建设用地依法办理手续后,在用地范围内新增建(构)筑物或新增种植物、养殖物以及改变种植、养殖方式的部分不予补偿。为打击、控制管道建设用地批准后突击建房寻求补偿等行为提供依据。

张应伟

14:50

六是我省地形复杂、喀斯特地貌发育,土地复垦难度极大,相关补偿矛盾较多,《办法》提出相关补偿工作要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的组织下,按照同一区域同一标准、同一类型同一标准的原则执行,并明确了公示内容,切实做到管道建设相关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管道建设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七是管道应急救援设备投入大、人员专业要求高,多个管道企业正在参与我省的“县县通”管道建设工程,但管道营运里程均不长,如果每个管道企业都按要求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将会造成极大的人员、设备闲置。《办法》充分考虑我省实际,明确未组建管道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就近与符合处置各类管道事故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合同,解决应急处置需求。

张应伟

14:52

八是明确对报告管道安全事故、举报管道重大隐患和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奖励;当地县级能源、公安、安监部门和管道企业作为受理部门。鼓励举报,奖励举报,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管道保护工作,有利于及时发现、处置问题和隐患。 九是明确管道巡护人员发现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隐患,应当同时报告管道企业、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发区和各类园区管理机构或者县级能源管理部门。有利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处置。 当然,从立法角度来看,《办法》只是政府规章,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在管道建设影响土地利用补偿方面未取得更实质性地突破。要解决由此产生的矛盾,需要更多依靠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管道企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老百姓的理解、支持。同时,也希望国家层面尽快完善管道建设用地补偿机制,健全管道保护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管道保护和地方建设协调发展。

张应伟

14:54

三、抓好《办法》宣传贯彻 为确保《办法》能真正贯彻实施到位,我局将在继续加强管道建设和运行保护的同时,着力抓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为此,我们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拟于近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张应伟

14:55

一是举办培训班。对管道沿线各级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管道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进行讲解,进一步提高政府各级监管部门、管道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促进管道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张应伟

14:56

二是深入一线宣传。组成宣传工作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管道沿线学校、企业、社区、村寨、工地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管道保护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管道保护工作,推进管道保护和地方建设协调发展。


张应伟

14:57

三是开展法后评估。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适时对《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意见报告省有关部门。同时针对我省管道建设和保护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调研,继续推进管道保护制度建设,从法制层面进一步规范我省管道的建设和保护工作。 各位朋友,保护管道安全,对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推进管道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省管道建设和保护的主管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管道安全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力度,也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增强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我省管道安全建设和运行保护,为促进全省能源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再次感谢大家对贵州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关注。诚挚邀请大家到省能源局交流指导。

中国新闻网记者

14:59

您好,我是中国新闻网记者,请问作为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省政府法制办是如何深度参与并把握立法原则和程序要求,确保该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的?

李勇

15:00

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或修订,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高度关注和衷心拥护,根本在于立法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权益。要使立法能够满足群众的期盼,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必须提高立法质量,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本《办法》的立法过程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核心。我们的具体做法:

李勇

15:01

一是推行多元起草、多方参与制度。成立以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任顾问,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联合起草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实施步骤。注重发挥省能源局作为主管部门起草《办法》的基础性作用,采取联合起草的方式,汇集多方力量参与起草。

李勇

15:02

二是完善调研制度。我办和省能源局根据各自职责,在立法进程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调研,起草阶段重点了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立法可规范和调整的内容与范围、草案框架设计等,审议阶段重点研究立法的必要性、立法时机、草案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等。

李勇

15:03

三是健全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途径,在立法进程的不同阶段,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委托专业机构调查、向社会公布草案等多种形式广集民智,共征集到意见建议近200条,使立法工作更民主、更接“地气”。

李勇

15:05

四是试行立法前评估论证。《办法》属于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规章草案,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公众关注度高,我办和省能源局就《办法》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牵头组织召开了《办法》立法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会。来自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市(州)、县和贵安新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相关油气企业等22家单位熟悉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大家共同研讨我省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与会代表从各自角度对该项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急迫性,主要思路、预期效果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谈了认识和意见。

李勇

15:05

大家一致认为,全省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形势严峻,规范管道保护迫在眉睫,管道保护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管道安全运行亟待通过立法给予制度保障和规范,申报管道保护立法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相当必要且紧迫,支持省政府法制办和省能源局共同牵头加快推进立法工作。五是注重部门沟通衔接。就文本中涉及安全监督职责、应急措施管理、土地及林地征收补偿、公路穿跨越等情况复杂、争议较多的问题,会同省能源局多次反复衔接省安监、交通、应急、国土、林业等部门,努力达成共识,加快推进立法。六是坚持科学立法原则。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要求,合理确定规章的调整范围、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努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倾向。

贵州日报记者

15:06

您好,我是贵州日报记者,请问作为贵州省管道建设和保护的主管部门,省能源局在推进全省管道建设和保护方面有哪些措施?

兰海平

15:07

我省非常规天然气储量丰富,页岩气、煤层气资源量分别列全国第三、第二位。省委省政府将非常规天然气产业发展作为推动我省经济增长的又一引擎,相继作出了“气化贵州”和“县县通”等系列决策部署,并明确省能源局承担此项工作。为实现以上目标,全省需配套建设天然气管道近4000公里,从2017年到“十三五”末,每年将新增天然气管道约1000公里,建设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管道里程快速增加,管道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发展和生产活动与管道安全保护的相互影响逐渐增多,管道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为保障管道建设,保护管道安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兰海平

15:09

(一)抓好《办法》的宣贯。我局已印发相关文件,对各有关部门、各管道企业就开展《办法》宣贯工作提出了要求。为做好《办法》宣贯工作并取得实效,制定了宣贯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张应伟局长任组长的宣贯工作小组,对宣贯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主要内容、经费筹措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方案有序推进宣贯各项工作。

兰海平

15:10

(二)继续推进管道保护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管道建设保护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办法》的评估工作,及时针对我省管道建设和保护发现的问题开展调研,条件成熟后及时提请将办法上升为条例,从法制层面进一步规范我省管道的建设和保护工作。

兰海平

15:12

(三)强化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相衔接。2016年,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贵州省“十三五”油气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各市(州)编制了县县通工程实施方案,为全省管道建设发展明确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强化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相衔接,从源头上确保管道的安全,同时也保障管道周边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行安全。

兰海平

15:12

(四)加强管道建设管理。督促、指导管道企业加强设计、质量、施工和验收等方面的管理,避免已建管道存在安全防护工程措施不到位、标志桩设置不健全、选线方案不尽合理等安全隐患,从本质上确保管道的安全。

兰海平

15:12

(五)进一步完善管道安全保护监管工作体系。协调有关地区调整能源主管部门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管道保护专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衔接的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危害管道安全的重大线索、重大隐患,破坏、损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行为和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等进行奖励。

兰海平

15:14

(六)巩固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强化对已整改隐患的检查,严防先清后占、死灰复燃等情况发生。继续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严打破坏、损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强化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周边第三方施工的管控,杜绝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行为。及时协调处置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问题,并加强现场监督指导,保障现场施工的安全和建设工程既有设施的安全。

兰海平

15:15

(七)加快推进管道检验检测与信息化建设。严格依法开展管道检验检测,及时消除管道缺陷。全面推行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强人员密集高后果区管控。积极开展油气长输管道无人机巡线试点,探索我省复杂地形、复杂气象条件下管道无人机巡线成功经验。

兰海平

15:16

(八)提升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抢险能力。加快天然气管道安全事故省级应急救援基地、输油管道安全事故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落实企业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开展以实战演练为主的应急救援培训模式,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促进未组建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管道企业就近与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合同,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兰海平

15:17

九是明确管道巡护人员发现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隐患,应当同时报告管道企业、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发区和各类园区管理机构或者县级能源管理部门。有利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处置。 当然,从立法角度来看,《办法》只是政府规章,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在管道建设影响土地利用补偿方面未取得更实质性地突破。要解决由此产生的矛盾,需要更多依靠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管道企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老百姓的理解、支持。同时,也希望国家层面尽快完善管道建设用地补偿机制,健全管道保护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管道保护和地方建设协调发展。

兰海平

15:18

三、抓好《办法》宣传贯彻 为确保《办法》能真正贯彻实施到位,我局将在继续加强管道建设和运行保护的同时,着力抓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为此,我们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拟于近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举办培训班。对管道沿线各级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管道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进行讲解,进一步提高政府各级监管部门、管道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促进管道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兰海平

15:18

二是深入一线宣传。组成宣传工作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管道沿线学校、企业、社区、村寨、工地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管道保护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管道保护工作,推进管道保护和地方建设协调发展。

兰海平

15:20

三是开展法后评估。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适时对《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意见报告省有关部门。同时针对我省管道建设和保护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调研,继续推进管道保护制度建设,从法制层面进一步规范我省管道的建设和保护工作。 各位朋友,保护管道安全,对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推进管道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省管道建设和保护的主管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管道安全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力度,也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增强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我省管道安全建设和运行保护,为促进全省能源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再次感谢大家对贵州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关注。诚挚邀请大家到省能源局交流指导。

主持人

15:21

鉴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感谢三位发布人。刚才,记者朋友积极提问,与发布人做了比较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与省能源局等部门联系采访。 今天几位发布人回答记者提问的有关内容,请省能源局牵头组织整理核实后,提供给省政府新闻办,我们将上传到公共邮箱,提供给记者朋友们使用。

主持人

15:22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请记者朋友们在报道好会议消息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新闻线索,做好后续延伸报道。相关报道,请省内新闻媒体和网站通过“贵州发布”专栏刊发、播出。同时,请中央和香港驻黔媒体记者结合各自的实际和特色,做好相关报道。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三位发布人 。也谢谢大家!

15:22

今天的直播到此结束,更多新闻资讯敬请关注当代先锋网、当代贵州客户端,感谢您的关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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