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党发〔2024〕18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4年4月2日,经省能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
刘泉同志任人事处(机关党办)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人事处(机关党办)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2024年4月22日
黔能源党发〔2024〕18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4年4月2日,经省能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
刘泉同志任人事处(机关党办)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人事处(机关党办)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