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党发〔2023〕34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3年10月26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海波同志任电力处副处长,不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高腾友同志任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一级调研员,不再担任电力处一级调研员。
2023年10月26日
黔能源党发〔2023〕34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3年10月26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海波同志任电力处副处长,不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高腾友同志任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一级调研员,不再担任电力处一级调研员。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