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党发〔2023〕27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
王牡丹任能源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
刘站忠任煤炭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
陈龙任煤炭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
试用期时间从2023年9月4日起计算。
2023年9月4日
黔能源党发〔2023〕27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
王牡丹任能源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
刘站忠任煤炭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
陈龙任煤炭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
试用期时间从2023年9月4日起计算。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