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马依西一井 |
案件名称 |
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马依西一井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违法违规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5〕10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3月1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马依西一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158〕。 |
处罚事由 |
2024年12月4日至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马依西一井进行监察执法,发现该矿存在:总工程师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煤矿提供的《112603运输巷、112603切眼及112603回风巷里段掘进工作面评价单元(112603运输巷里程J10+556m至672m、112603切眼里程K0+0m至K0150m、112603回风巷里段里程A5+453m至595m)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评价报告》中瓦斯抽采标况纯流量累计为382706.8m3,根据煤矿监控系统瓦斯抽放报表,真实的瓦斯抽采标况纯流量累计为44264.64m3,煤矿总工程师已于2024年10月5日对该报告进行签字审批。112603运输巷和回风巷里段均已掘进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七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2025年2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马依西一井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整顿内容:安全管理、瓦斯治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黔煤安监执三罚〔2025〕269号),并抄送我局。 |
处罚依据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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