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128号)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处罚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128号)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9-06 14:53:5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张勇

案件名称

六盘水市水城区泰麟煤矿“5·2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344-1

处罚决定时间

202395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410482********609730

处罚事由

2023526日,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区猴场乡泰麟煤矿(以下简称泰麟煤矿)主水仓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事故调查处理决定,暂停时任泰麟煤矿安全副矿长张勇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30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关闭 微信 微博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