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人 |
高坤 |
案件名称 |
金沙县白坪矿业有限公司“4·7”顶板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撤销、吊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3〕36-4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7月18日 |
处罚结果 |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2424********1816)30日 |
处罚事由 |
2023年4月7日,毕节市金沙县白坪矿业有限公司白坪煤矿1109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事故调查处理决定,暂停时任白坪煤矿生产副矿长高坤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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