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黔西南州能源局、普安县工科局联合对普安县宜恒煤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以下简称“恒泰煤矿”)开展检查时,发现恒泰煤矿存在“井下排放积聚瓦斯未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2022年5月26日,煤矿在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排放119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巷道内的积聚瓦斯,导致排放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甲烷浓度超过1.5%(119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处设置的甲烷传感器T2超限报警,最大值2.44%,持续23分20秒,进风分风口处设置的甲烷传感器T4超限报警,最大值1.68%,持续20分38秒)”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2022年6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恒泰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抄送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