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出台进一步深化能源领域
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黔党发〔2024〕11号)工作要求,省能源局于2024年12月印发实施了《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聚焦能源领域重点难点,旨在加快推进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建设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统筹推进电力体制,加快构建贵州新型电力系统;持续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继续加大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全省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不断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多能源互补、跨省际互济、全年度调度机制,确保全省电力供应安全。紧紧围绕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激发能源产业发展活力,推动全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分为四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第一牵头改革举措事项任务及目标。围绕在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健全推进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机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立健全多能源互补、跨省际互济、全年度调度机制,建设西南区域电力枢纽、加快全省天然气管网建设、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健全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机制等8项第一牵头改革举措事项,均提出了采取的主要措施和2029年目标任务以及2025年至2029年分年度的任务举措和目标。第二部分为:共同牵头改革举措事项任务及目标。在围绕主导产业深化“一图三清单”滚动推进机制、健全强力推进“富矿精开”工作机制、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动态调整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健全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体系等6项共同牵头改革举措事项,积极配合第一牵头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涉及能源领域方面改革工作。第三部分为:重点改革举措清单。围绕重点改革举措清单3项,省能源局牵头1项,名称为:健全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等衔接协同机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将积极抓好工作推进,在今年内形成重点改革举措方案,并提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参与事项2项,将根据牵头单位的统筹安排,抓好涉及能源领域重点改革举措落实。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分工协作、责任落实、工作调度、督导评估等五个方面分别对抓好改革事项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了《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举措牵头事项目标任务分解表》和《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能源领域重点改革举措清单目标任务分解表 》。加强调度,督促推动,确保我省能源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