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张锦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新能源项目及储能建设情况。我省风电光伏发电资源较差,分别属于全国第四、第五类资源区,根据2024年贵州电力市场年度报告相关数据显示,风电、光伏发电年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980小时、1080小时。截至5月底,我省累计建成风电光伏发电装机3498万千瓦(风电894万千瓦、光伏发电254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64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35.23%,已超过火电装机成为第一大电源;2024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为99.60%、98.00%,高于全国水平3.70%、1.20%。全省累计建成新型储能244.5万千瓦/489万千瓦时,在建33万千瓦/66万千瓦时,1至5月,累计充电电量4.56亿千瓦时、放电电量3.99亿千瓦时。现有在建抽水蓄能3个、装机420万千瓦,预计2030年陆续投产,进一步提升我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二)新能源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省自然资源厅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提出支持毕节市、六盘水市、安顺市、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5个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建设的规划安排,并将关岭县岗乌农业光伏电站、关岭县纳卜二期林业光伏电站等重大项目纳入规划重点项目清单表,为光伏项目建设提供规划依据。《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已于202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2024年,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我局牵头研究草地建设光伏项目政策要求,陪同国家林草局和国家能源局调研我省光伏风电项目占用草地情况,及时反映项目用草地潜在需求和有关建议,国家林草局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中采纳我省提出有关意见。按照《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我省印发《贵州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和稳妥处置历史遗留文问题,并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光伏项目选址,项目用地尽量使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其中光伏方阵用地应避让耕地。同时,指导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国土调查成果与实地国土利用现状不一致的,如实际地类为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不属于耕地的情况,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机制等方式妥善解决地类认定不一致的问题。
(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开展情况。我省已建成、在建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有368、240个,分布在全省67个县(市、区、特区)。全省每年投入460余门高炮、380台火箭,2800名作业人员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年均实施作业2800次,防雹保护面积5万平方公里以上,防雹保护区内的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设施也是受益对象之一。目前,全省建成乡镇综合救援队伍1522支5.3万人、村级救援队伍17239支33.5万人。省应急厅为53个县1211个乡镇配备应急装备5.39万台(套),为基层配备卫星电话2400余台,帮助48个县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在建及建成县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库共76个,包括中央防汛抗旱物资贵阳仓库1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0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58个,在建县级库6个,在1100余个多灾易灾乡镇通过利用闲置办公用房等方式设置了救灾物资储备点,基本形成以省级储备为支撑、市级储备为骨干、县级储备为基础的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保障网络,抢险救灾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自上而下大幅提升,建成运行及在建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然灾害防灾救灾能力同时得到增强。
二、关于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加快电网消纳能力建设的建议。我省大力推进电网配套工程建设,支持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已建成投运500千伏仁义、盘州输变电,六盘水、八河、乌撒主变扩建,奢香至鸭溪双回、兴仁换流站至独山、威赫电厂送出等重点输变电工程,建成“三横两联一中心”500千伏主网架。建成投运220千伏荔波水丰、台江革一、望谟坝算等输变电工程,贵州于2022年实现220千伏电网县域全覆盖,解决偏远县电网网架薄弱等问题。建成南网首套省地两级“水火风光”自动发电协同控制系统,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协同互补及灵活运行控制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有力保障新能源消纳,2025年1至5月,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97.20%,预计2025年底风光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为96.00%,超过国家90%以上要求。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新建的500kV新能源送出工程建设,2025年底新增1800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接入能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滚动组织开展新能源送出工程优化调整,持续拓展“十五五”新能源消纳空间。
(二)关于加强储能电站规划建设的建议。我省印发了《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新型储能项目由各县(市、区、特区)能源主管部门备案。配合贵州能源监管办指导各市(州)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安全运行管理,指导企业制定电站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并及时开展消防等应急演练。2025年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电网需求,积极支持和指导各市(州)在新能源资源富集、消纳受限、电网末端等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储能。预计2025年底累计建成新型储能装机300万千瓦/600万千瓦时,到2030年达到600万千瓦/1200万千瓦时。
(三)关于合理修编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部署“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以来,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省重大项目清单指导各市(州)自然资源部门妥善处置矛盾冲突问题,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三区三线”,有关成果于2022年11月经自然资源部同意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依据,为光伏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同时按照《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符合要求的光伏方阵用地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地方积极盘活存量、合理安排增量,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优先保障包括光伏发电项目在内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用地批准后报国家核销。
(四)关于提高本地电量消纳能力的建议。省投促局按照《贵州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22 - 2030年)》重点推进产业招商。针对光伏发电集中地区,立足资源与产业基础,指导市(州)梳理目标企业,精准开展招商活动。聚焦光伏产业链,重点在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关键环节及储能、智能电网等配套产业,提升本地企业新能源电量消纳水平。通过举办投资机遇座谈会、招商推介会及借助展会平台,宣传我省光伏产业优势与战略布局,吸引龙头企业来黔考察、洽谈合作项目。2024年以来,成功招引长通一道光伏组件生产、织金县磷煤化工、上海电气风机产业园、盘州市煤-焦-化综合能源循环经济项目等重大产业分别落地威宁、织金、龙里、盘州等新能源资源富集区域。通过增加用电负荷、优化调节用电时段等,提升风电光伏新能源资源富集区域新能源消纳能力。
(五)关于加强对光伏企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建议。我省积极关注光伏发电项目冰雹等自然灾害防范,我局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根据气象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各市(州)、各新能源企业发布冰雹、大风等极端天气预警提示,组织开展能源行业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根据光伏防雹需求,我省在部分光伏电站盲区增设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点,购置移动火箭作业车等作业装备,增强防雹保护能力。如2024年在紫云后窑麻园光伏电站周边布设2个流动火箭作业点。安顺、毕节、黔南等气象部门主动对接新能源发电企业,建立强对流天气过程预报预警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送预报预警信息,指导企业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有效降低雹灾等损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新能源产业发展最新政策要求,修订我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高效、集约节约的原则,推进全省已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能开尽开”,推进12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试点示范,加快“威宁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指导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开发。预计到2027年、2030年累计建成装机分别达到4400万千瓦、6000万千瓦。按计划建成投运500千伏乌撒至奢香第二回50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500千伏八河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500千伏金海湖输变电工程、铜仁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500千伏项目等一批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提升新能源接入消纳能力,确保完成2025年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二)充分发挥新能源产业引领支撑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做强做优数字经济和新能源产业工作方案,实施新能源产业引领支撑行动,促进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立足全省新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深度开展全域资源勘查评估,充分挖掘新能源资源可开发潜力。新建风电采用5MW以上功率风机,对2MW以下功率风机实施更新替换,推进低风速资源开发。支持新能源与煤电联营,按新建煤电装机装机、现役煤电灵活性改造释放调节能力配置新能源资源。支持“交通+新能源”、林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开发。推进“渝黔桂氢走廊”建设运用和地热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合理布局不同技术类型、应用场景新型储能和垃圾发电建设。推进“源网荷储”“虚拟电厂”试点建设并逐步推广。做好数据中心、装备制造等企业绿色用电保障。加快推进“青桂直流”落点贵州工程规划建设,打造西南区域电力枢纽。加快发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联动发展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产业。
2025年6月30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春林;联系电话:1398400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