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芳: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黔西南州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省委组织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在黔西南州政府班子中配备了1名具有地质工程相关专业背景、熟悉煤矿开采、煤矿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副职,督促指导黔西南州在产煤县(市)政府班子中各配备了1名善统筹、懂行业并具有一定专业背景的副职。
二是推进能源领域干部交流,2022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选派一名干部到贞丰县任副县长,任职以来未发生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煤炭产量持续提升。
三是助力人才引进工作,国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通过督促落实“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要求,协助黔西南州在全国引进专业干部38名(其中县处级领导10名),有力增强安全监管队伍。
(二)持续加大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一是注重挂职培养,2024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积极协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市(州)能源局等单位支持,选派10余名干部到地方政府和能源单位挂职,帮助解决问题、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地方发展。
二是着眼全省能源单位企业和安全监管人才的培养需要,2024年以来,选派20余名能源、安全监管等领域的干部到中央机关、企业和发达省区挂职跟岗学习,为我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是纵深推进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深入落实《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创新“平台引才”“以才引才”和“行政指导下引才”工作机制,设置创业人才、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等项目,2023年实施以来,我省共引进约2100名急需紧缺人才(2024年百千万引进人才正在认定中),其中包括一定比例的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四是省能源局于今年初制定印发《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目前已按计划有序组织开展了5期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帮助黔西南州72名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营造有利安全监管人才环境
一是省委将人才引进等有关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2025年将“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工作赋予6分的分值权重开展考核。
二是持续推动“实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能者上庸者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员需竞聘上岗。2025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完善岗位竞聘制度,鼓励各单位积极推进“能上能下”岗位竞聘制度,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二、关于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创新安全监管队伍的用人机制方面
一是持续加强能源部门、企业、矿监系统联动,创新干部交流培养体系,采用挂职、兼职等方式,畅通干部双向交流渠道,加大能源领域干部交流力度。
二是聚焦省管企业改革重组、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入了解领导班子运行、干部队伍建设、生产经营等情况,跟踪掌握有关省管国有企业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在“富矿精开”、“六大产业基地”建设中的履职情况,力求把敢抓敢管、善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要求,做好包括贵州能源集团在内的相关省管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进一步优化省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提升整体功能,更好地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二)加大安全监管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方面
一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国家、全省重大战略等开展挂职工作。注重从能源单位企业和安全监管单位选派干部干部挂职工作,帮助地方发展和培养人才。
二是持续推动重点产业人才“蓄水池”政策落实。充分发挥事业编制岗位招才、引才和留才的“蓄水池”作用,帮助企业“带编”引进急需重点人才,省内外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提出用人需求岗位计划。
三是持续做好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人才博览会深入围绕“会、研、赛、引、展、宣”六个方面,安排丰富的主体活动,搭建了集人才引进、智慧碰撞、项目对接于一体的专业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引进包括安全监管专业在内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四是创新开展“甲秀之光”访问学者省外访学工作。“组团式”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北京协和医院等高水平医院,以及有关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研修访学。2024年,选派1个团组3人到重庆大学围绕煤矿安全方面开展研修访学。2025年,修订完善《“甲秀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管理办法(试行)》,从选派领域和选派类型方面,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扩大重点产业领域、医疗领域和基础教育领域访问学者选派范围。增加安全监管专业有访学需求,可以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五是不断加强对本省安全监管队伍人才培养。我们高度重视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已与省内个别高校和职业院校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合作开展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培养。如:2024年1月,贵州省能源局与贵州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双方优先支持能源系统干部职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贵州大学在国家招生政策允许范围内,录取时适当倾斜能源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合作,省能源局将贵州大学作为举办技能教育培训的优先合作单位,依托贵州大学学科优势,为省能源局开展能源安全、煤矿安全等专项人才培训。
六是争取安全监管专业设置,高校优化专业设置权限核心在教育部,我们将积极与省级教育部门和相关高校开展论证协商和申报备案等事宜。注重推动在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等高校设置煤矿安全监管相关专业,深入研究开展专业设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我们将提供行业需求数据,协助完善专业方案和推动实施。同时,推动高校已开设的安全工程、矿山安全工程、应急管理等专业方向的完善课程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实践基地,为监管队伍提供实习机会,培养适应基层监管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三)营造有利于人才稳定发展环境方面
一是创新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机制,协调推动更多领军人才入住省级人才公寓,为人才来黔留黔提供宜居生活环境,减缓人才流失。修订省级人才卡服务管理办法,优化人才服务之家、“96567”人才服务热线、人才服务专员、人才金融服务等平台及制度运行办法,进一步强化精准服务保障,着力营造拴心留才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与交流,在日常工作中与监管执法人员就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性等积极进行交流,推动监管部门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三是在“提高薪酬待遇”方面。由于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设立权限在国家,各省无权自主设立津贴补贴项目。事业单位施行绩效总量工资制度,各单位拥有对超额绩效工资总量的自主分配权,建议在超额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范围内向煤矿监管人员倾斜。
四是在“为技术型人才提供晋升空间”方面。由于职称系列的设置属于国家事权,我省无权增设新的职称系列。目前我省在工程系列设置了煤矿安全专业,为煤矿安全技术人才开辟了晋升通道。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煤矿安全的初中级职称通过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方式取得,高级以上职称通过参加职称评审方式取得。从事煤矿安全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或评审即可。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人才评价机制。全面考实、考准安全监管人才,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按照“谁用人、谁认定、谁负责”原则,鼓励执行用人单位对安全监管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进行自主认定,行业主管部门对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省级组织、人社、能源等部门指导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引才协议等开展“里程碑式”考核,对完成情况不佳、作用发挥不好的引进人才,应及时采取提醒、请引进人才所在单位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要将关键核心技术凝练、科研项目立项、项目攻关落实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引才育才用才留才主体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是提升安全监管人才引进跟踪管理。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引导用人单位聘请安全监管人才担任本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导师”,组建并培育人才团队制定人才团队培养计划,安排本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参与项目实施、平台建设,着力培养一支“带不走”的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引才工作容错免责清单,推动完善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对安全监管人才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科技创新决策失误等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免除用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决策责任。
七是强化安全监管人才的退出管理。充分发挥人才先锋模范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用人单位树立“两择一退”(择优使用、择优培养、不优退出)良好用人导向。招聘、引进的安全监管人才(团队)未按期完成协议约定任务的,或个人原因不能承担工作职责的,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予以退出。退出后相应的支持经费应予以全部或部分退回,服务事项终止,取消相应联系服务并收回“优才卡”或“人才服务绿卡”。对签订虚假协议、谎报工作业绩等方式骗取引才政策待遇的个人和单位,追缴已享受的政策待遇,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通过中央三部委、东西部协作挂职和省市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等契机,进一步加大相关领域的干部挂职跟岗。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培训提升和交流学习机会,推荐黔西南州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到国内产煤大省学习先进经验和参加其他专项培训,全力助推黔西南州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水平提升。
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纵深推进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推进落实重点产业人才“蓄水池”政策、统筹开展贵州人才博览会,不断扩大“甲秀之光”访问学者项目成效,为煤炭产业健康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是我们将加大日常监测调度、切实抓好“人才引进”等有关指标跟踪问效和督促整改,不断优化完善考核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是继续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各项要求,带动黔西南州煤矿监管队伍规范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队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为黔西南州煤炭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有力保障。严格引进人才考察与跟踪。坚持“宁缺毋滥”,通过面试、实操测试、背景调查等方式,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全面考察引进人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引进后,建立跟踪考核机制,定期考核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根据结果提供培训和职业规划建议,确保人才队伍质量。
五是聚焦解决我省煤矿安全监管人才支撑不足等问题,不断探索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高校的协作,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人才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培养平台和打通人才交流,不懈推动实施能源安全监管人才培养、聘用等有力举措。
六是注重引导企事业单位完善人才引进和管理机制,聚焦破除人才产业供需对接不畅、为人才松绑和对用人单位放权不够、本土人才团队培养不足、容错免责机制缺失等体制机制障碍,以机制创新推动效能提升,进一步为全省煤矿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2025年6月30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俊;联系电话:1518512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