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1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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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1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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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4-07-15 10:43:0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许朝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风电光伏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第一个风电场于2011年建成,第一个光伏电站于2015年建成。截止20245月底,全省建成新能源装机2506.23万千瓦,其中建成风电装机669.68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69.64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66.91万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支持省内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升级改造,并制定了我省2024年度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龙源贵州公司1个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已纳入实施方案。同时,中电建新能源贵州公司、华能贵州公司、大唐贵州公司也有部分项目正在编制风电场改造升级实施方案,待成熟后根据要求报国家能源局复核。

我省大部分光伏项目于近几年建成投产,运行时间较短,使用设备相对先进,目前暂无符合改造升级条件的项目。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是我局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进行改造升级,已制定了我省2024年度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风电场改造升级实施细则;待后期有企业申请老旧光伏电站改造升级后,我局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细则。二是我省风电场和光伏电站改造升级坚持公平自愿原则,由企业自愿申报、自主实施,鼓励项目开发企业与第三方优势企业探索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模式。三是由于我省目前申请改造升级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项目较少,规模较小,目前暂不具备制定标准体系和效果评价指标的条件,待后期申请改造升级的项目增多且初具规模后,再适时研究制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已纳入我省2024年改造计划的项目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规范有序推进老旧风电场和光伏电站改造升级,提高风电、光伏场区资源利用效率和发电水平,推动风光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625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宁宁;联系电话:1858631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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