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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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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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8-07-04 14:25: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杨兴贤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涉法涉诉煤矿兼并重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涉法涉诉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煤矿矛盾纠纷

为坚决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化解煤矿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煤矿涉法涉诉和信访维稳问题,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煤矿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1736,以下简称《通知》。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信访局分别成立了化解煤矿矛盾纠纷工作专班,明确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在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我局按照《通知》要求,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省能源局化解煤矿矛盾纠纷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督促协调化解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前的煤矿各类纠纷。

工作专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强化首问责任制,做到矛盾问题不推卸,建立化解煤矿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对全省煤矿涉法涉诉和信访维稳问题及时进行全面梳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指导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分类分期分批妥善处理化解煤矿各类矛盾纠纷。2017年初,全省涉法涉诉煤矿366处,20179月,涉法涉诉煤矿减少到232处,截至2017年底,涉法涉诉煤矿250处(9月份以后化解30处、新增48处)。今年以来直接协调处理了遵义市播州区乐山镇煤矿拖欠农民工工资、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老黑洞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及兼并重组合同履行、安龙县同煤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兼并重组合同履行三起煤矿矛盾纠纷,配合处理了六盘水通林公司兼并重组债务问题和普安县第一轮煤矿整合遗留问题两起煤矿矛盾纠纷。

二、认真排查梳理,专题研究处置意见,及时明确产业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涉法涉诉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经省能源局认真梳理,2017年12月底前未获得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的煤矿共有265处、产能6936万吨/年。其中:在2017年12月底前已受理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煤矿175处、产能4341万吨/年(拟保留煤矿85处、产能2754万吨/年,拟关闭煤矿90处、产能1587万吨/年);未上报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煤矿90处、产能2595万吨/年(9万吨/年矿井22处,产能198万吨/年;15—21万吨/年矿井28处,产能432万吨/年;30—60万吨/年矿井34处,产能1215万吨/年;90万吨以上矿井6处,产能750万吨/)。

为积极妥善处置以上煤矿,我局牵头于2018年3月1日召集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重点研究此类煤矿处置问题,会后征求了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等相关单位、毕节市、六盘水市等7个相关市州煤炭行业主管部门、34个相关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意见,形成了分类处置建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有关政策已通过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第1次)予以明确,具体处置意见如下:一是已受理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煤矿。由各有关单位按兼并重组既有政策继续办理此类煤矿后续相关审批手续。二是未上报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煤矿。对拟保留煤矿:依企业申请,经煤矿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意见,提请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同意后按程序报批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对拟关闭煤矿:煤矿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意见(省属国有煤矿企业还须省国资委出具意见),提请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职能分工,督促协调化解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前的煤矿各类纠纷,加快推进办理因涉法涉诉等问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批复煤矿的相关手续做好煤矿兼并重组后续工作,全力推动全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发展。

                             2018629

(附注:全文公开)

(联系人:王志勇;联系电话:8689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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