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孟宇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对贵州高能耗企业进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提案》已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十二五”期间,我省能源行业节能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贵州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能源行业“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任务为99.48万吨标煤,涉及能源生产企业28家。截止2015年底,累计完成节能量119.13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119.75%。其中火电企业16家,节能目标任务92.5万吨标准煤,累计完成节能量110.19万吨标准煤;煤炭企业12家(1家停产),节能目标任务6.98万吨标准煤,累计完成节能量8.94万吨标准煤。
二、我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用能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可持续改进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近年来,省质监局围绕重点用能企业,加大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帮扶力度,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省质监局已从2014年开始,对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调查梳理,把重点用能企业作为开展能源管理体系活动的重点,并会同省发改委,邀请全国知名认证机构针对企业实际需求举办了专题培训,使企业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有了深入了解,提高了认识,增强了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信心和积极性。 使我省从2013年还没有一家企业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截至2016年底已有12家企业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全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取得了突破。
三、“十二五”期间,我省能源行业开展的主要节能工作
(一)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
一是通过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保障全省煤炭产量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有效淘汰和关闭部分小煤矿从而减少全省煤矿企业数和煤矿对数,提高煤矿单生产能力,实现煤矿产能集中化、集团化,有效提高煤矿治理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能力,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矿区建设。2016年底,我省已关闭退出煤矿121处,淘汰落后产能2107万吨/年;全省正常生产及联合试运转的煤矿共计708处。
二是加强煤炭质量的监督管理,减少煤矿企业开采和生产高硫、高灰等劣质原煤,督促各煤炭企业提高原煤入洗(选)率,从源头减少煤炭资源利用带来环境污染。
三是积极发展矿区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科学利用矿井水、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等副产品,大力推进矿山机械再制造,构建煤炭生产、加工基地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率。2016年全省煤矸石累计产生量1082.24万吨,利用量541.57万吨,利用率50.04%;抽采煤层瓦斯27.63亿m3,利用煤层瓦斯9.54亿m3,利用率34.53%。《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要求,到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33.4亿立方米,利用量24.18亿立方米,其中井下瓦斯抽采量29.4亿立方米,利用量20.58亿立方米,利用率力争达到70%;煤矸石产生量1900万吨,利用量达到1520万吨,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矿井水产生量2.8亿立方米,实现100%达标排放,综合利用量2.24亿立方米,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
(二)大力发展清洁高效燃煤发电
认真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快燃煤电厂节能减排改造步伐,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打造煤电产业升级版,逐步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截止2016年底,我省统调火力发电装机容量2479万千瓦,全年煤电厂消耗原煤累计5202.21万吨,平均发电煤耗302.28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电煤耗326.36克标准煤/千瓦时。
(三)加大电力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推广高效煤粉工业锅炉等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加快淘汰低效层燃炉等落后设备。推广先进适用的工业炉窑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实现余热、余能高效回收及梯级利用。
(四)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新能源在全省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划,我省大力发展风电力发电、光伏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积极提高非化石能源的使用比重。2016年12月底,我省非化石能源累计装机容量415.98万千瓦,其中风电361.58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6万千瓦,光伏发电46万千瓦,垃圾发电2.4万千瓦。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加大能源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全省能源管理认证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