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
郑久平委员提出的《妥善解决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部分重叠煤矿生存权与生产权的建议》收悉。结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我省是南方煤炭资源大省和产煤大省,2016年煤炭工业增加值占我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6.7%,以煤为基础的能源工业占我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7.4%,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战略性、基础性支撑作用。我省煤矿分布范围广,存在与各类保护区、环境敏感区重叠现象,为解决此类重叠问题,我局作为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我省“十二五”期间通过兼并重组资源置换,关闭近50处与各类保护区重叠煤矿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省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十二五”就开始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相继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12〕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7号),提出了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实施”的工作思路,并创新提出了煤矿异地资源置换整合的工作方法,由煤矿业主按照数量“减半”原则自主选择保留或关闭煤矿,关闭煤矿的资源可异地置换到条件好的保留煤矿周边空白区。
“十二五”兼并重组以来,通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各煤矿企业积极配合,全省99%的煤矿已参与兼并重组,形成了119家煤矿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兼并重组规划保留煤矿656处,产能3.5亿吨/年。关闭退出煤矿613处,产能7438万吨/年,大部分资源赋存条件差、灾害严重、开采条件差、长期停产停建的僵尸煤矿和各类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的煤矿已关闭退出,其中涉及各类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的煤矿近50处,产能650万吨/年,通过兼并重组资源置换到异地,完成了实质性的关闭退出。
二、开展重点调研,清理处置与国家级重点保护区重叠煤矿
2016年中央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煤炭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煤矿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为响应国家政策,摆脱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保护的老路,确保我省国家级重点保护区天蓝、山绿、水清、地洁。我局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林业部门对织金洞、百里杜鹃和荔波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煤矿开展重点调研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合理处置。经调研发现3个国家级规划景区共涉及重叠煤矿15个。分别为:
(一)织金洞景区:含织金洞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地质公园,共涉及7处煤矿,分别为:三甲煤矿、明源煤矿、青龙煤矿、聚志煤矿、小园田煤矿、戴家田煤矿、官寨煤矿。
(二)百里杜鹃景区:含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共涉及5处煤矿,分别为:安强煤矿、盈营煤矿、大安煤矿、大元煤矿、银都煤矿。
(三)荔波景区:含荔波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樟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共涉及3处煤矿,分别为:高荣煤矿、平寨煤矿、驾欧煤矿。
针对上述15处煤矿,调研组逐矿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提出了解决此类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煤矿的工作思路:一是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因各类保护区同时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源等范围,并且涉及国家级和省、市等多级管理权限,有些保护范围还涉及跨县区行政管理范围。需各单位、各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政府和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二是要积极争取规划修编。因我省部分保护区设立较早,界限不明,对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的考虑缺乏统一部署,范围设立过大。通过规划修编适当调整保护区范围,剔除保护区重叠范围,但对修编后矿区范围与保护区仍有重叠的煤矿要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关闭退出相关政策。三是要健全煤矿退出机制。建立保护区煤矿退出奖励机制,积极向国家争取加大保护区煤矿关闭退出奖励力度,并在制定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标准时,对保护区煤矿关闭退出优先支持。
今年,我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和《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根据《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我省2019年重点关闭退出15和21万吨/年以及资源枯竭、安全生产条件差、各类保护区内的煤矿,对淘汰退出煤矿按不同性质分别给予80或100元/吨财政奖补。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各类保护区内的煤矿下一步的淘汰退出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
三、摸清煤矿与各保护区重叠情况,提出可行处置措施,帮助相关煤矿办理变更手续
为全面摸清我省各类煤矿与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情况,尤其是兼并重组保留煤矿预留矿区范围与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情况。2017年6月9日我局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清理上报煤矿与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清理上报,并提出建议解决方案。根据各地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各类重叠煤矿88处,产能3278万吨/年。其中涉及兼并重组保留煤矿有53处,产能2552万吨/年,均已提出处置意见,其它均为按计划关闭退出煤矿。
为防止兼并重组后保留煤矿预留矿区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问题发生。我局(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兼并重组后保留煤矿预留矿区范围设立的相关审批程序,做到严把审批关。我局在牵头组织省直相关部门会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时,原仅要求省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把关与国家和省直部门设立的各类保护区和禁采区是否重叠。现调整为除省直各部门会审把关外,须同时提供各县、市两级关于该煤矿不在该县、市设立的各类保护区和禁采区的证明文件。有效防止了各县、市两级设立的各类保护区和禁采区省级相关部门不知晓的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如地方政府通过调整保护区范围或煤矿企业主动调整矿区范围剔除重叠部分,我局将会同省相关部门积极变更相关手续,支持煤矿生产建设。对于与保护区重叠的兼并重组保留煤矿如选择再兼并再重组进行异地资源置换整合,关闭重叠区域煤矿,我局(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积极支持,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四、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研银缝煤矿,制定科学处置方案,妥善处理类似问题
针对贵州德佳投资有限公司盘州老厂镇银逢煤矿问题,6月14日至16日,我局会同民进贵州省委、省国土资源部门、贵州煤监部门有关同志组成专题调研组到贵州德佳投资有限公司盘州老厂镇银逢煤矿现场调研,并与盘州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座谈会议,六盘水市、盘州市的能源、国土、住建、水利、安监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了现场调研和座谈会议。调研组要求盘州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方案。同时,调研发现:2016年11月至今,老厂镇银逢煤矿因法人股权纠纷自行停产,停产与景区重叠无关。
7月12日,盘州市人民政府已向我局报送了《关于老厂镇银逢煤矿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部分重叠问题的协调处置意见》(盘州府呈〔2017〕4号),明确处置意见如下:一是由盘州市住建、规划、林业、国土、水利等部门积极对接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及规划编制单位对景区规划进行修编,调整盘州市竹海大洞风景名胜区范围,保留贵州德佳投资有限公司盘县老厂镇银逢煤矿。同时,由盘州市能源、住建、规划、旅发等部门根据煤矿与景区实际情况,在尽量不影响景区规划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范围调整,拿出初步调整后的矿区范图报请省能源、住建等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盘县老厂镇银逢煤矿协调调整情况:矿区原面积0.5678km²。兼并重组整合后预留矿区面积2.6102km²,协调调整后面积1.8726km²。盘县老厂镇云贵煤矿协调调整情况:矿区原面积0.8704km²。兼并重组整合后预留矿区面积6.6501km²,协调调整后面积2.5015km²。二是根据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上报煤矿与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情况的通知》要求,盘州市举一反三,立即对盘县老厂镇银逢煤矿的重叠情况类似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分类汇总,“一矿一策”制定处置方案,确保类似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住建、国土、林业、环保、水利、安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妥善处置煤矿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问题的具体措施,继续跟踪、督促六盘水市、盘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进该矿重叠问题的协调处置,开通绿色通道配合企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煤炭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