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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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8-10 17:32: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省发展改革委:

张翰时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大方县煤制精细化学品项目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我局积极支持项目建设

贵州省大方县400万吨/年煤制精细化学品项目建设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推动我省煤炭清洁加工利用将起到重要作用,该项目已纳入《贵州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初稿)和《贵州省“十三五”煤炭加工发展规划》(初稿),即将上报国家能源局,相关规划得到国家批复后,我局将积极支持、帮助指导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我局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相关工作,争取将该项目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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