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55号界别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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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55号界别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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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6-08-10 17:31: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省发展改革委:

民革界提出的《关于加快对贵州高能耗企业进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提案》已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十二五”期间,我省能源行业开展的节能工作

(一)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

一是通过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保障全省煤炭产量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有效淘汰和关闭部分小煤矿从而减少全省煤矿企业数和煤矿对数,提高煤矿单生产能力,实现煤矿产能集中化、集团化,有效提高煤矿治理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能力,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矿区建设。2015年度,我省已关闭退出煤矿90处,淘汰落后产能1161万吨/年;全省正常生产及联合试运转的煤矿共计672处。

二是加强煤炭质量的监督管理,减少煤矿企业开采和生产高硫、高灰等劣质原煤,督促各煤炭企业提高原煤入洗(选)率,从源头减少煤炭资源利用带来环境污染。

三是积极发展矿区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科学利用矿井水、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等副产品,大力推进矿山机械再制造,构建煤炭生产、加工基地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率。2015年全省煤矸石累计产生量1435.45万吨,利用量871.41万吨,利用率60.71%;抽采煤层瓦斯27.80亿m3,利用煤层瓦斯8.63亿m3,利用率31.04%。

(二)大力发展清洁高效燃煤发电

认真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快燃煤电厂节能减排改造步伐,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打造煤电产业升级版,逐步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2015年完成180万千瓦煤电机组升级改造。

(三)加大电力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推广高效煤粉工业锅炉等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加快淘汰低效层燃炉等落后设备。推广先进适用的工业炉窑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实现余热、余能高效回收及梯级利用。我省2015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5万千瓦。鼓励煤矿企业发展热电(煤矿瓦斯发电余热)联用,以利用煤层瓦斯发电余热替代传统燃煤小锅炉供暖供热,加快煤矿企业撤除原有燃煤小锅炉。

(四)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新能源在全省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

     我省大力发展风电力发电、光伏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积极提高非化石能源的使用比重。2015年底,我省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367.5万千瓦,其中风电322.6万千瓦,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33.5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6万千瓦,光伏发电3万千瓦,垃圾发电2.4万千瓦。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能源行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贵州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能源行业“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任务为99.48万吨标煤,涉及能源生产企业28家。截止2015年底,累计完成节能量119.13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119.75%。其中火电企业16家,节能目标任务92.5万吨标准煤,累计完成节能量110.19万吨标准煤;煤炭企业12家(1家停产),节能目标任务6.98万吨标准煤,累计完成节能量8.94万吨标准煤。

  三、我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用能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可持续改进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近年来,省质监局围绕重点用能企业,加大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帮扶力度,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省质监局已从2014年开始,对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调查梳理,把重点用能企业作为开展能源管理体系活动的重点,并会同省发改委,邀请全国知名认证机构针对企业实际需求举办了专题培训,使企业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有了深入了解,提高了认识,增强了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信心和积极性我省从2013年还没有一家企业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到2015年底已有12家企业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全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取得了突破。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省相关部门加大能能源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全省能源管理认证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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