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小题大做”: 三问谢家河沟煤矿瓦斯超限涉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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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小题大做”: 三问谢家河沟煤矿瓦斯超限涉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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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0-03-09 15:27:3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是无知无畏,还是违章指挥?是习惯性违章,还是管理制度缺陷?是个人素质底下,还是培训敷衍塞责?2月28日,省能源局会同贵州煤监局在盘州市组织召开谢家河沟煤矿“212”瓦斯超限涉险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并在大会上对这起违规操作造成瓦斯超限涉险事故发出严肃三问。

谢家河沟煤矿警示教育大会

2月12日9时35分,谢家河沟煤矿瓦检员违规启动局部通风机采用“一风吹”方式排放瓦斯,导致煤矿1345轨道石门回风联络巷瓦斯大幅超限,其中T1甲烷传感器显示最大值为16.65%,T2甲烷传感器显示最大值为18.43%,超限时长3分01秒,险些酿成人员伤亡事故。

当天10:30分,盘州市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后对谢家河沟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谢家河沟煤矿总工程师陈选金于2020年1月13日在未制定停风计划和措施的情况下,随意安排停止1345轨道石门回风联络巷局部通风机运行,并在巷道口打设栅栏,未按规定安排施工密闭封闭该巷道;2月12日9时35分,通风队长陈世绿安排瓦检员王清文违规开启1345轨道石门回风联络巷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导致“一风吹”方式排放瓦斯,造成1345轨道石门回风联络巷瓦斯浓度大幅超限。

“这是一起非常低级的人为责任事故,性质非常恶劣,影响极坏。”煤矿企业负责人介绍,按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盘州市能源局依法对谢家河沟煤矿及有关责任人共处罚金52.6万元。公司启动内部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查处,谢家河沟煤矿总工程师陈选金“一通三防”工作管理不到位,擅自决定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未按要求对巷道进行密闭,制度、措施不完善,对瓦检员培训不到位,负直接管理责任,处罚55000元,并撤销总工程师职务;公司和谢家河沟煤矿1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2000元至55000元的罚款,共计处罚27.2万元。

该企业负责人说,这次事故充分暴露出谢家河沟煤矿安全管理上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突出要问题,必须从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

“由于我们管理上的原因导致瓦斯大幅度超限涉险事故发生,给全市、全省安全生产添乱、抹黑、拖了后腿,性质非常恶劣,影响极坏,我感到非常内疚和自责。”面对省、市监管部门人员和集团公司干部职工,谢家河沟煤矿矿长余国勇在警示教育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作为一矿之长,我愧对大家,辜负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对我的厚爱与信任。” 余国勇对这起涉险事故进行深刻反省时说,这次事故,充分暴露出煤矿管理层思想认识不到位,瓦斯防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制度不健全,“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落实力度不够,导致通风管理混乱、管理措施缺失等乱象发生;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业务技能差、安全意识差、操作行为不规范,对基层职工和管理人员队伍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纠正,导致违章现象时有发生。


谢家河沟煤矿向集团公司现场缴纳罚款

余国勇表示,这次事故教训深刻,全矿职工都受到深深的触动,积疴成疾将会危在旦夕,小不治则乱大谋。通过此次警示教育会议,谢家河沟煤矿痛定思痛、认真反思,采取了5条管控措施:一是通防部门立即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力度,需临时停止供风的巷道必须立即密闭,启封密闭严格按要求排瓦斯,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煤矿所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四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超前防范,消除事故风险。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及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为狠抓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省能源局将会同贵州煤监局着力推动追责关口前移,“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严肃追责、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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