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时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督查组将对2014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促检查。
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强化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清理规范办公用房以及公务用车等方面情况;严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严禁“公款吃喝”,治理“小金库”及反对食品浪费等方面情况;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为官不为”、“会所中的歪风”、公款旅游、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以及解决乱摊派、评比考核过多等方面情况。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督查组要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准确了解情况;要创新督查工作方式,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估,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比分析,增强督查实效;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真督实查,敢于碰硬,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