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纪检监察信息2015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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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纪检监察信息2015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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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5-01-19 09:19: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纪检监察信息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能源局监察室      2015116

省能源局迅速落实“三转”大检查工作

1月15日,收到省纪委《关于学习贯彻赵克志等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转”大检查的通知》(黔纪办发〔2015〕1号)后,驻省能源局纪检组监察室迅速做出安排,将该通知复印后第一时间呈送给局主要领导,并将文件上传至局OA系统,协同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就落实省纪委黔纪办发〔2015〕1号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吃透通知精神,深化对“三转”的重要性的认识。“三转”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是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次重大改革,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而采取的有效举措。落实“三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推进工作创新,确保工作落实;要站在讲政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来认识“三转”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主动协调各个方面,不失时机的推动“三转”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着力解决突出办案、聚焦主业能力不足的问题;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二是安排专人落实具体检查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明确一名同志,对照省纪委要求对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清理、内设机构调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和业务分工调整清理、2014年以来是否存在牵头或参与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查办案件、纠正四风等五个方面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看是否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是否存在不愿转、转不彻底等问题,形成书面检查汇报材料,按要求及时报送检查情况。

   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严格按照“三转”要求,突出主责聚焦主业,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之责。今后,凡是不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要求,除纪检监察职责之外的工作,一律不参与,确保“三转”转到位,转出工作实效。

抄报:国家能源局纪检组、省纪委、省直纪工委、省发改委、

局领导。

抄送: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共印3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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