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纪检监察信息
第二期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能源局监察室 2015年1月16日
刹“四风” 咬住关键节点不放松
——驻省能源局纪检组监察室部署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刹“四风”,着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日前,省能源局纪检组监察室发出通知,对做好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等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一是要求各单位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利用春节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的意识。
二是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针对节日期间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是强化对《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要求各单位将省纪委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人,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当好表率,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不打折扣,做到干净过节、文明过节。
四是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禁用公车拉送年货、送人回老家过春节等节假日通病发生,严禁违规驾驶公车;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除预留一辆公车作为值班用车外,对其余公车要在2月17日17时前全部贴上封条予以封存,钥匙由单位车辆管理人统一保管,未经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节日期间,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对春节期间车辆封存情况和值班用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五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员铁面执纪,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任。
抄报:国家能源局纪检组、省纪委、省直纪工委、省发改委、
局领导。
抄送: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共印3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