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纪检监察信息
第十三期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能源局监察室 2014年9月19日
树立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省能源局党组召开专题(扩大)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9月19日,省能源局党组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题(扩大)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应伟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提纲”、“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情况通报、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工作会上的讲话”等精神。会上,局长张应伟、纪检组长胡晓刚、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分别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承诺。
张应伟局长指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党的工作全局之中去把握和推动,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他强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改变过去党组(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只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的问题,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在行动中。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把手”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局党组将加强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积极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落实“三转”要求,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主责,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提高认识,增强履职的自觉性,把监督责任落实到行动上。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应伟代表局党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作出承诺: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抓好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落实、监督检查、案件查处、队伍建设这“五个关键”;要严格执行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评议、责任监督、责任考核等“五项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晓刚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行了承诺。
贵州省节能监测中心、贵州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等5个局属单位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进行了承诺发言。
抄报:国家能源局纪检组、省纪委、省直纪工委、省发改委、
局领导。
抄送: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共印3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