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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纪检监察信息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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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4-12-04 16:13: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纪检监察信息

第十二期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能源局监察室        2014年9月12日


省能源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

省纪委9月4日会议精神

 

9月11日上午,省能源局召开党组会议。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刚同志传达了省纪委9月4日会议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常务副书记贾朝忠同志讲话精神,介绍了省交通厅、国土厅等单位积极落实“三转”要求,扎实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应伟同志作了讲话,他指出,要自加压力,学习其他省直部门好的做法,坚定信心,严格要求,为我省能源行业转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张应伟局长强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好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清责任、坚守责任、担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我省能源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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