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党发〔2014〕6号
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
关于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 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关于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已于2月17日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2月20日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
关于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
2014年是实施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2017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一年。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主要精神和省纪委监察厅及局党组对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努力做到树立新观念、适应新形势、采取新对策、力争新成效,对省能源局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坚决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改革措施为主线;以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强化正风肃纪和严厉惩治腐败为重点;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为基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顺利实现贵州能源工作目标提供纪律保障。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健全机制。建立严密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组织保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处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覆盖。
第一季度抓部署。明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第二、三季度抓落实。各责任人要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自我监督力度,建立自我监督制度;第四季度抓检查。按照年初所制定目标任务,在12月上旬前全面总结检查,先自查,后抽查。
三、认真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一)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对纪检监察来信来访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按规定时限办结全年所有纪检监察信访件。
(二)抓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能源领域内资源开发、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工作职责,按规定处理案件线索。
四、监督检查工作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的要求,协助局党组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工作。
(二)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对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
(三)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一系列精神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要求,督促检查省能源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厘清职责、突出主业、抓好主业。
(四)持之以恒抓“四风”。检查省能源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十项规定的情况,监督省能源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禁止公车私用规定》等一系列规定。
(五)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促进能源生产供应稳定增长、加快能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强化能源监管、提高服务能源发展水平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为重点工作落实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加强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切实有效。
(六)抓好效能建设,整治“慵懒慢浮贪”。继续抓好《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四要十不准”等规定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三难”现象,对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予以查处和曝光;继续抓好行政审批时限的监督,严格审批事项办理,确保所有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健全党内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创新方式抓好监督检查。1、加大执纪检查力度,监督检查以实施暗访为主,查处顶风违纪案件;2、重点开展对节日期间违法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3、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检查,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对局属单位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4、对公务用车、考勤制度、机关作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5、认真督查“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费出国、公车购置、楼堂馆所建设规定;6、针对 “四风”问题进行检查,防止“四风”反弹;7、配合局党组抓好对机关行政效能的监察工作和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稽查,确保完成机关工作目标。
五、制度建设工作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制度,强化执行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实施办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章可循,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制度,结合局机关工作特点及局属单位实际,制定《贵州省能源局廉政谈话工作实施办法》等与党内监督条例相适应的有关制度,把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六、宣传教育工作
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在宣传教育内容上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以十八大以来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政方针;二是党中央、中纪委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省委、省纪委出台的党政纪规章制度;三是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实例。邀请专家授课,举办党风廉政专题讲座;组织以廉政建设为内容的党课;运用典型案例对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先进事迹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抓好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编办宣传资料,全年编发《贵州省能源局纪检监察信息》12期以上,积极向省纪委、省直纪工委报送信息不少于5篇;继续订阅《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刊物。
通过宣传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党政纪规定的具体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