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兴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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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兴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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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4-03-06 16:29: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党发〔2010〕4号

 

关于刘兴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兴科任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家平任发展规划处处长;
韩树强任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处长;
徐光伟任电力处处长;
兰海平任煤炭处处长;
关鸣任能源市场监管处处长;
卓军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处长;
赵小林任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处长级);
蒲海帆任能源市场监管处调研员;
杨德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高腾友任煤炭处副处长;
万键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副处长;
江庆丰任人事处副处长;
崔艳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杜亚平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孙卓平任发展规划处副调研员;
以上同志在原省煤炭管理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胡明祥、黄先利在原省煤炭行政执法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
2010年3月8日
 
 
 
 
 
 
 
 
 
 
 
主题词: 干部   任免   通知
抄报: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抄送:各市(州、地)能源管理部门,省属国有煤炭企业。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3月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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