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活动中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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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活动中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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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2-11-02 00:00: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黔能源机党通〔201226

关于在“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活动中

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局机关各支部、局“帮县、联乡、驻村”工作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信访和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调度会暨“帮县、联乡、驻村”工作现场会精神,加速推进全省后发赶超,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关于在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活动中进一步做好基层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黔党建办发[2012]21号)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帮县、联乡、驻村”工作中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通知》(省直党工通字〔2012〕61号精神,现就我局在“帮县、联乡、驻村”工作中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信访和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7月,中央和省委先后召开信访和维稳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信访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省改革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帮县、联乡、驻村”工作队要采取工作例会、党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帮县、联乡、驻村”干部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的有关精神,充分认识信访维稳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要把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帮县、联乡、驻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落实责任制上下工夫,主动帮组排查化解矛盾,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基层信访和维稳工作

   1、高度重视,落实驻村工作制度。“帮县、联乡、驻村”工作队队长要落实第一责任”,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当前帮县、联乡、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月初有安排、月中有检查、月底有总结,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向县乡通报、及时帮助化解。队员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做到真蹲实驻、定岗定位。

2、深入排查,掌握矛盾纠纷底数。工作队要着重围绕征地拆迁、城管执法、基本民生、矿群矛盾纠纷和产权纠纷、移民安置、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等问题,帮助基层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一进行摸底排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乡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报告。

3、全面分析,切实加强信息研判。工作队要认真落实挂帮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要定期与挂帮联系的县、乡、村共同分析、共同研判矛盾纠纷,共同研究和落实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具体措施。要注意及时发现和收集、分析一些带有苗头性的现象,做到有情况迅速掌握、有苗头准确研判、有倾向迅速制止。

4、深入一线,耐心做好思想工作。队员每周要走访10户以上农户,确保普遍走访完所在村每一户群众,重点走访困难群众、五保老人、留守儿童家庭等,重点了解群众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方面的诉求,并记好工作日志。对有政策规定的诉求,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解决;对没有政策依据但合情合理的诉求,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对政策不允许的诉求,要深入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怨气,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5、认真履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队要主动出面协调、主动帮助解决问题,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明确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工作队要与当地承担共同责任。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必查、四个不放过”,即损害群众利益的必查,问题不纠正不放过;群众据实举报的必查,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责任明确后不落实的必查,不解决问题不放过;因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引发严重事件的必查,人员不处理不放过,真正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省直机关工委要求:每月30日前,各工作队要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一次帮助基层和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各工作队帮助基层和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情况,将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局“帮县、联乡、驻村”工作队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贵州省能源局机关党委

                            二〇一九月十七

 共印20

 省能源局机关党委               2012年9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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