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机党通〔2012〕23号
关于认真做好创先争优工作总结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机关各支部:
按照《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建发〔2012〕6号)要求,请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机关各支部紧紧围绕活动特点、做法、成效、社会评价和经验启示等内容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告于2012年8月20日前送局人事处410办公室。
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6891031(传真)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