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机党通〔2011〕9号
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
在庆祝建党90周年之际,中央、省委将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在全省评选表彰的基础上,省委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评选表彰对象。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2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和基本条件
各单位推荐表彰对象,应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5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推动科学发展有力;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特别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中立足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其事迹突出、在全省或在本地区(本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基层单位的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推荐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应向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推荐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
二、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这次推荐表彰工作,采取不限名额、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届时由机关党委在各单位推荐名单基础上择优表彰奖励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名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各单位主要的推荐评选办法:在严格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对象名单(有差额),与开展推荐工作的报告(包括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和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一式2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11年4月30日前送人事处316办公室。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曾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这次一般不再重复推荐;对于特别优秀的先进典型,可以继续推荐。各单位提出的推荐对象,要在本部门本系统一定范围内公示(一般公示期7天),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附件:
1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2011
年4月14日
主题词:组织建设 表彰 推荐 通知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1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