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加强能源领域预防地质灾害危害工作的紧急通知》(黔能源电传〔2017〕1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能源企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避免因地质灾害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月31日,市能源局贺小考副局长率队到水城县勺米镇老地沟煤矿开展能源行业地质灾害防治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料并现场查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与企业交换了检查意见,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根据督查情况,贺小考副局长要求:一是县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省、市、县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到能源企业并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能源企业要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企业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力度;三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前,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预案演练。
水城县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