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又放狠招!煤价不稳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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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又放狠招!煤价不稳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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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7-04-11 13:42: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自2016年9月起,发改委便三令五申,要求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但在11月底之前,煤价不仅“高烧不退”,反而更加高调。最后发改委使出“杀手锏”,推行煤电中长期合同。至此,煤价才低下了昂贵的头。

        四个多月过去了,发改委仍万分关注煤电中长期合同的执行情况。为督促煤炭产、运、需企业进一步签订和履行中长期合同,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和行业协调健康发展,发改委再出狠招,于4月7日下发了《关于加快签订和严格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长协合同量

        《通知》明确要求,要在4月中旬前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确保签订的年度中长期合同数量占供应量或采购量的比例达到75%以上,并做好与铁路部门的衔接和运力落实,就下水煤做好与港航企业的衔接。4月底前,中国铁路总公司将产运需三方确认的合同报送国家发改委,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

        二、做好进度报送

        从4月起,每月15日前,省级经济运行部门、中央企业将列入名录的合同上月履行情况上报至相关部门。铁路总公司对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中长期合同情况进行汇总,与中煤协、中钢协、国家电网公司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国家发改委备案,确保全年中长期合同履约率不低于90%。

        三、加强督促检查

        相关部门要对煤炭中长期合同特别是电煤合同履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将上半年和全年的检查情况及结果报送至国家发改委。从4月份起,国家发改委要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合同的规范签订及产运需企业合同兑现等有关情况。

        四、强化惩戒

        截至4月底前,凡签约量比例低于75%,季度履约量低于80%或半年履约率低于90%的企业,将进行约谈和通报;对于全年签约量占比低于75%或履约不到90%的煤炭企业,执行用电差别电价;对于发电企业,则将核减计划电量,在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时给予一定限制。

        对煤价而言,煤电中长期合同可谓是致命一击,环指也因此结束了十八连涨局面。如今,发改委又在中长期合同这条路上放狠招。在“长协75%以上+按月督查+强化惩戒”的包围下,煤价不稳都难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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