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47号)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制定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13]21号),成立了黔西南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成员为煤炭相关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能源局,具体负责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日常工作,强力推动煤矿兼并重组,淘汰30万吨以下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贵州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淘汰落后产能610万吨的目标要求。
截止目前,我州从2013年到2016年共计关闭淘汰州内煤矿31个(2013和2014年关闭11个,产能138万吨,2015年关闭8个,产能90万吨,2016年关闭10个,产能165万吨),化解产能393万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能源办发[2013]120号)精神,按照保一关一原则,我州煤矿目前在州外购矿关闭34个,化解产能306万吨,实际为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699万吨,提前完成和省政府签订淘汰610万吨煤炭过剩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