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全社会用电量11.04亿千瓦时,累计115.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7%。其中工业用电量7.3亿千瓦时,累计75.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8%。
工业购电量构成中,非普工业用当月用电量1.02亿千瓦时,累计9.03亿千瓦时;化工当月用电0.01亿千瓦时,累计0.01亿千瓦时;煤矿当月用电0.94亿千瓦时,累计8.83亿千瓦时;水泥当月用电0.75亿千瓦时,累计6.38亿千瓦时;铁路当月用电0.11亿千瓦时,累计1.03亿千瓦时;其余大工业当月用电0.52亿千瓦时,累计4.85亿千瓦时。
11月份火电厂自用电量3.03亿千瓦时,累计25.47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