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2016年全市建成“六化”矿井30处。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市能源局及时组织召开各县(特区、区)能源局行业工作会议,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六化”矿井建设工作,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六枝1处、盘县15处、水城县12处、钟山区2处,全力推进“六化”矿井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特区、区)能源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工作专班,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结合辖区煤矿实际情况,认真摸底排查,逐矿比较分析,经反复斟酌,最终确定全年 “六化”矿井建设名单。
为抓好落实“六化”矿井建设各项工作,市能源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六化”矿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市“六化”矿建办通字〔2016〕2号)、《关于安排2016年“六化”矿井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市“六化”矿建办通字〔2016〕3号)文件,要求各县(特区、区)能源局按照“六化”矿井建设的时间节点要求,跟踪指导、强化服务、全力推进“六化”矿井建设,并做好检查督导和上报验收工作,按照“建成一处、成熟一处、申报一处、验收一处”的原则,市、县能源局及时组织验收组开展现场复核验收。
截止到11月28日止,通过市、县能源局和有关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2016年建成30处“六化”矿井现场验收工作,验收认为基本达到“六化”矿井建设标准要求,正在整理归档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