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6日~10月14日,为推进我省风电产业健康、有序、稳妥发展,省能源局牵头组织对全省建成及在建的77个风电项目的生态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省环保厅、林业厅、水利厅、住建厅及各市、县级相关部门参加督查。
此次督查工作分三组进行,第一组由张应伟局长任组长,督查毕节、安顺、贵阳区域31个风电项目;第二组由李奕樯副局长任组长,督查六盘水、黔西南、黔南区域30个风电项目;第三组由卓军副巡视员任组长,督查遵义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区域16个项目。督查组严格按照《风电建设项目生态防治自查督查工作参考大纲》要求,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风电项目有关生态恢复治理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督查,部分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主要存在监管不严、落实不力、治理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严肃指出:项目业主要切实、主动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内容,积极、认真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监督,要求项目业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做好水土保持有关工作,并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帮助、推动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