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我省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有计划,按步骤推进我省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1月25日,省能源局在贵阳组织召开了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省能源局副局长李奕樯出席会议并讲话。贵阳市、遵义市、黔西南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是国家“十二五”期间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要载体。近日,国家能源局确定我省贵阳市、遵义市、兴义市为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
会议明确了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院为我省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的技术支撑单位。各相关新能源示范城市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立即启动实施方案编制,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新并报省能源局。
会议要求,由各创建城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成立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创建城市要做好新能源指标测算,到2015年,贵阳市、遵义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量应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10%以上,兴义市应达到20%以上;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上,突出重点和特色。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垃圾利用、地热能、新能源交通燃料(甲醇汽油)等,尤其是甲醇汽油的推广使用。到2015年,贵阳市应在清镇、修文、开阳、息烽等县(市);遵义市在习水、桐梓、绥阳等县(市);兴义市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甲醇汽油;要充分发挥我省煤化工产业优势,积极推广新能源交通燃料推广使用工作。
会议还要求,各创建城市要建立信息监测和统计体系,每月上旬向省能源局报送有关信息。
会议会场
李奕樯副局长讲话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处长卓军主持会议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院院长潘继录在会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