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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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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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6-05-11 15:57: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56日,我省召开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国务院114次常务会和全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启动会精神,安排部署我省“十三五”期间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签订2016年目标责任书。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陈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能源局总工程师徐光伟主持会议。 

张应伟强调,加快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直接体现,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环节。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发电企业要深刻认识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要求上来,统一到努尔局长和吉宁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责无旁贷、舍我其谁的精神抓好落实,努力推动我省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取得新成效。

张应伟要求,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刚性任务,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发电企业是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行一厂一策,分类实施,任务落实到每台机组。对列入2016年改造计划的机组要制定时间表、线路图、责任人,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各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安全责任,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工期计划,坚决杜绝为盲目追赶工期而埋下人身安全、改造质量和系统安全等隐患。要加强规划指导,搞好工作调度,加强督促检查,兑现奖惩政策,组织考核验收,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我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减排任务如期完成,为实现电力产业清洁高效发展作出新贡献。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程就超低排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发电企业全面正确认识“十三五”期间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书》要求,超前安排,精心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会议传达了《贵州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分别与六家发电企业签订了《2016年目标责任书》,国家电投贵州金元集团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公司、国电贵州电力公司、大唐贵州发电公司、贵州黔桂发电公司、贵州粤黔电力公司等企业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贵州电网公司、兴义市电力公司及各燃煤发电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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