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能源局共同组织的《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第一次论证会在省能源局召开,来自28家省直机关的专家和同行深入研讨《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提出了很好的论证意见。
会议由联合起草小组副组长、省能源局副局长兰海平主持。为便于与会代表加深对我省油气管道保护及立法工作的认识,兰海平副局长首先介绍了我省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现状和突出问题以及此次立法的背景,通报了起草工作的前期情况、目前进展和主要思路,并请各参会单位就《保护办法》的征求意见文本提出论证意见和修改建议。
与会单位和人员一致认为,《保护办法》从立法层面规范我省油气管道保护和管理,对维护我省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提升政府行业管理水平很必要也很有意义。目前修改的《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较全,质量较高,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联合起草小组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值得肯定。同时,针对文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一是有关油气管道的选线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规范,不能与国家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冲突;
二是有关油气管道临时用地和复垦的规定应根据土地性质进一步细化准确,以免概念模糊不清;
三是有关油气管道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的表述应充分遵照法定规定和工作实际,以免不宜操作;
四是有关油气管道项目核准要件和部门的规定应充分考虑市、县实际,以免出现真空;
五是有关应急队伍的建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应进一步明确具体标准,以免无法落地;
六是有关法律责任的追责和处罚应适当加大力度,确保对油气管道实施更加严格地保护。
此外,各单位还就《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具体章节、条款和文字进行了论证和修改。
最后,起草小组组长、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舒葳韧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第一次论证会能拿出比较成熟的文本是省能源局扎实工作的结果,值得各单位学习借鉴。每一次立法论证都凝聚了大家的心血和智慧,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通过论证既可以统一和深化认识,又有助于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会后,起草小组一定认真研究吸收会议意见,尽快修改完善文本,不断提高文本质量。兰海平副局长表示,此次论证会征集到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收到了预期效果。他代表省能源局向省政府法制办对我局法制工作和一直以来的指导帮助以及在座各单位给予我局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会后,联合起草小组全体成员紧接着召开了工作会,舒葳韧副主任和兰海平副局长分别明确了下步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目前,起草小组正抓紧梳理汇总论证会意见,预计4月初可以完成集中改稿,并为第二次论证会和省外调研工作做相关准备。
《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第一次论证会
在省能源局召开